由地方政府和园区开发企业签署商务总协议,共同出资组建开发公司,授权开发公司从事合作区综合开发。地方政府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和运营、产业发展等服务,支付开发公司综合开发费用,作为其投入的成本和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