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开发 由地方政府和园区开发企业签署商务总协议,共同出资组建开发公司,授权开发公司从事合作区综合开发。地方政府根据开发公司提供的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和运营、产业发展等服务,支付开发公司综合开发费用,作为其投入的成本和投资收益。
2、产业地产
位于长三角核心区域,配备高端现代高标准厂房、研发、办公建筑,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独特的功能优势和良好的招商政策,竭诚欢迎医疗器械大健康产业及其相关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入驻。
3、项目招商
4、产业平台
汇集心血管优秀专家院士团队、研发机构、孵化平台、一线医院等资源。围绕平台支撑、院士领衔、团队运作、研产结合、开放兼容、服务发展的目标定位,搭建企业化运作的集咨询、科研、融资、孵化、转化为一体的高端闭环式产业化资源平台。
5、PPP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署PPP协议。政府是园区开发建设的决策者,拥有规划、土地等的主导权,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质量实施监管,并专门设立园区管委会,负责与开发企业进行相关事务的对接。开发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设立开发公司,负责园区规划、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并根据PPP协议获得开发收入。
6、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对城市中某一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城市更新的方式可分为再开发(redevelopment)、整治改善(rehabilitation)及保护(conservation)三种。